澳大利亚联邦政府最近向议会提交了《2025年版权法修正案》(简称“法案”),旨在建立澳大利亚第一个法定的“孤儿作品计划”。这将为那些努力寻找无法追踪的版权所有人的组织提供一条前进的道路。
目前,任何人未经许可复制或改编现有作品,即使已做出真诚尝试以识别原始创作者,也可能面临重大财务后果,这影响到了所有行业。例如,在房地产开发领域,对建筑物的改建,无论是翻新外墙还是改变内部机构,都会产生侵犯版权的风险,即使是在现有设计或图纸的所有者最初无法定位的“孤儿作品”中也是如此。
然而,根据这份针对《1968年版权法》(《版权法》)的拟议修正案,如果原始作品的版权所有人随后出现,可能有一种途径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围绕孤儿作品的侵权索赔后果。
如果该修正案通过,孤儿作品计划(将适用于版权所有人未知或无法定位的受版权保护的材料)将限制那些声称自己是版权持有人的人在长期使用后可获得的救济措施。它还将为使用此类作品的人提供法律上的明确性。
孤儿工作计划
通常,个人在使用其受版权保护的作品之前必须征得版权所有人的同意,并通常通过许可协议支付相应报酬。如果无法确定或定位版权所有人,而使用者拟继续复制该作品时,若版权人日后现身,即存在构成版权侵权的固有风险。
新方案旨在限制针对孤儿作品侵权的救济措施,但前提是使用者须满足以下条件。拟议的第116AAD条规定,虽然法院可以命令向版权所有人支付合理的侵权使用费用(类似于许可费),但不会就侵权使用授予以下形式的救济:
损害赔偿或利润返还交出;
额外损害赔偿;或
其他货币救济。
此外,如果使用仅用于家庭或私人目的,且未经授权方在版权人出现后停止使用作品,或与版权人就继续使用达成协议,则法院不会下令支付任何款项。法院还可以为继续使用设定合理条款,或在适当情况下颁布禁令。
为了能够享有上述救济限制,未经授权的用户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用户必须首先进行“合理勤勉的搜索”,以定位或识别版权所有人;
搜索必须在侵权使用前的合理期限内进行;
搜索记录已保存了一段合理的期限;
在侵权使用之时,未经授权的用户无法识别和定位版权所有人;以及
在使用之前或使用时,以清晰且合理的方式发布通知,说明无法识别和定位版权所有人,并且该通知是为了新设的“孤儿作品”条款而发布的。该通知旨在确保公共领域的透明度,使版权所有人在依赖孤儿作品制度使用其作品时,能够依法主张自身权利。
“合理勤勉搜索”和“合理期限”
法院在确定涉嫌侵权的用户是否进行了“合理勤勉的搜索”时,将考虑使用的具体情况。对于对权利所有人的利益构成更高风险的用途和材料,如商业用途和文化敏感材料,将需要进行更彻底的搜索和调查。当所涉作品为外国作品,且所有人很可能居住在海外时,可能会有更高的标准。此外,法院必须考虑在尽可能接近使用日期的情况下进行搜索的可行性以及进行搜索所采用的技术类型。
拟议的立法还规定了在确定“合理勤勉的搜索”是否在“合理期限”内进行时,可予以考虑的若干因素:
版权材料的性质;
涉嫌侵权的使用的性质、目的和特征;
版权所有人是否可能位于外国;
涉嫌侵权的使用对版权所有人的实际或可能造成的影响;
搜索的方式;
任何相关的行业指南;以及
任何由部长(总检察长)确定的事项。
孤儿作品计划的作用
该计划旨在为那些在尽到“合理勤勉搜索”义务后仍未能找到权利人的使用者提供保护,使其免于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该计划承认了将作品长期锁闭、无法修改或更新所造成的文化损害该制度有望在诸多难以追溯原始版权持有人的行业获得广泛应用,并可在未来降低经济赔偿索赔风险。美术馆、图书馆、档案馆等文化机构将受益于此,它们可对无法确定版权归属的历史作品进行数字化并公开共享,从而提升公众获取与学术研究便利。创意与传媒产业可能会发现重新利用孤儿作品的新机会,从而推动创新。
这些知识产权修正案也可能在房地产行业得到广泛应用,特别是对于那些希望重新设计现有建筑的全部或部分,但无法找到原始设计师或建筑师的开发商而言。侵犯版权目前是旧建筑重建或修复的一个风险因素。如果该法案获得通过,只要开发商进行“合理勤勉的搜索”并彻底记录这一过程,就可能获得重新开发或修复的机会,同时减少法律和财务后果。如果权利持有人在后期阶段出现,开发商可能不需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是需要就任何继续使用的合理条款进行谈判,或者由法院设定条款。
重要的是,用户需要确保他们的搜索过程是稳健且有据可查的。未能达到法定要求可能会使用户面临全套侵权救济措施。
孤儿作品计划的潜在影响
该法案旨在改善公众对文化、教育和历史资料藏品获取途径,同时继续为版权所有人(即使无法被识别或定位)提供保护。此外,该法案将对版权作品的使用者施加法定义务,要求其事先进行“合理勤勉的搜索”,并在此基础上确保版权所有人获得应有补偿。尽管在侵权使用后才出现的版权所有人可获得的救济十分有限,但对使用者增设的上述义务应能从根本上减少此类侵权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