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维权 专利预审 侵权

奋起应诉,甬企历时三年终打赢知识产权案

作者:来源:浏览次数:发布时间:2019-05-05

奋起应诉,甬企历时三年终打赢知识产权案

使用公知技术竟招致专利侵权诉讼

 

2013年3月,宁波某科技公司意外地收到重庆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的开庭传票及专利侵权诉讼资料。原告向重庆第五中院起诉称,宁波某科技公司生产和销售的一款用于大型煤矿机械设备的换向阀侵犯其发明专利权,要求该公司停止生产销售该款产品并赔偿100万元。而恰恰是这款产品对该公司当时的经营贡献较大,是公司当家主打产品,如果法院认定专利侵权成立,则意味着公司将至少在10多年内必须无条件退出市场。
   宁波某科技公司认真分析后认为,公司涉案的侵权嫌疑产品换向阀是援用了30多年前德国企业的产品技术,且相关德国产品在中国也早有销售使用,原告方将数十年前已在国内外公开使用的技术申请专利并用来诉讼,在法律上根本站不住脚。该公司高层决定聘请专业的专利律师着手应对诉讼。
  在被控专利侵权时,现有技术抗辩系有效的抗辩措施之一。现有技术是指在涉案专利申请日之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即公知技术,使用自由公知技术属于合法行为。但是对于在国内公开使用的证据,一来难以发现,二来证据链很难形成,导致公知技术公开使用的时间无法确定,一审中收集证据失败。法院于2013年8月一审判决宁波某科技公司败诉,赔偿原告50万元并停止生产销售,永远退出该产品市场。
   重庆高院二审中,宁波某科技公司获取了关键证据线索并最终说服法官前往山东煤矿、青岛等地调取被控侵权技术因在先使用而被公开的证据。在克服多重困难后,宁波某科技公司终于将国内使用公开的相关技术细节和完整的证据链展示给法庭。
  2014年7月,重庆高级人民法院据此作出二审终审判决,认定被控侵权技术方案属于在涉案专利申请日之前公开使用的现有技术,宁波某科技公司的现有技术抗辩成立,遂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求。
  然而,对方并未罢休,紧接着又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015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以庭前询问的方式对案件进行了审理。2016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最终裁定,驳回对方的再审请求。

本案历时三年且经历之曲折,双方为此不惜耗费取证费用、律师费用数十万元,这充分说明专利对企业的极端重要性。企业为有效控制创新产品的市场,或为避免卷入无谓的专利诉讼中,应当由专利律师为企业进行专利布局策划,并建立企业专利预警机制。遭遇专利侵权诉讼时,应当聘请专利律师参与。
  企业的一项创新技术,如果还没有申请专利就被自己以各种方式公开包括杂志期刊公开、网络公开、销售公开、使用公开,则不再具有可专利性。因此,企业为避免自己的创新技术成果成为现有技术,应当专利先行,再公开和销售。
  在面对被控专利侵权时,现有技术抗辩系有效的抗辩措施之一。而为证明因使用公开成为现有技术,关键在于产品实物与产品使用时间的对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