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保护中心坚持知识产权维权难等问题导向,坚持纠纷快速化解需求导向,联合市知识产权局、仲裁委,深度融合行政调处、人民调解、仲裁裁决等多重优势,充分尊重当事人双方意愿,打通纠纷化解仲裁分流“最后一公里”,成功实现3件“人民调解+仲裁确认”案件、1件“行政调解+仲裁确认”案件,且按照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等相关协定,合肥仲裁委给予了仲裁费用减免等,实现了行政、人民调解、仲裁保护在案件信息互通、证据标准互认、纠纷化解互接等方面的无缝衔接,最大程度减少纠纷当事人成本,处理结果保密不公开,降低纠纷对双方的不良影响。
一是建立《对接机制意见》实现衔接保护更顺畅。联合法院、仲裁委等签订《关于建立合肥市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行政、司法、仲裁对接机制的意见》,进一步明确联络协调机构、协调会商机制落实,明确责任部门及信息交流共享渠道,实现知识产权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仲裁的“无缝衔接”。
二是共同推动合肥仲裁委知识产权仲裁院建立。经市委编办批复成立合肥仲裁委知识产权仲裁院,依托知识产权仲裁院与合肥保护中心,加强市知识产权局、市中院、市公安等部门业务交流,共享合肥保护中心审理庭、知识产权数据库优势等资源,共同推动建立谈判、调解、仲裁“三位一体”的知识产权纠纷快速解决机制。
三是整合资源为纠纷快速化解提供多元选择。联合共同推动知识产权纠纷快速简易仲裁程序推广运用,引导当事人选择仲裁简单速裁,建立仲裁告知机制,提高维权效率。共享“四库”、“二调研”“一宣贯”资源信息,即知识产权专家库、技术调查官库、知识产权数据库、裁判文书库等“四库”,重点领域及行业、疑难重特大案件调研成果共享等“二调研”,联合一个渠道宣传培训等“一宣贯”,引导各类主体多渠道维护权益、快速解决纠纷。
强化行政和司法保护同时,打通知识产权纠纷仲裁化解“最后一公里”,满足了市场主体纠纷信息及技术保密性的切实需求,还创新了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等与仲裁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新机制,开拓了快速纠纷化解的新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