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充分发挥社会共治作用,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机构组织申请设立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委员会,并组织具有一定条件的机构筹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目前,已批准筹建6家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8家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委员会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在宁夏设立,77名调解员成功入驻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平台,并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现在累计面向全区各类经营主体、发明人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咨询200多次,受理调解各类知识产权纠纷案件643件。
为进一步补齐宁夏企业在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的短板弱项,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积极鼓励社会共治机构树立“宁夏企业走到哪里,服务就跟到哪里的思路”,协调北京天驰君泰(银川)律师事务所与阿曼苏丹国(中国—阿曼杜古姆)产业园于近期签订了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这是自治区知识产权局首次探索推动社会共治拓展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的尝试,合作协议的签订将立足服务宁夏企业在阿曼苏丹国(中国—阿曼杜古姆)产业园以及周边地区经贸活动,为宁夏各类经营主体、发明人提供海外知识产权申请注册法律咨询、争议诉讼等服务,填补了宁夏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服务跨国合作的空白,为宁夏更多企业走出去提供更好的知识产权保护。
下一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将引导更多符合条件的机构组织申请设立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委员会,对现有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委员会拓展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行宣传引导,同时加大对已签订合作协议机构的服务指导,开展风险预警分析,收集国际知识产权发展动态、涉外经营主体、发明人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及案件信息,引导经营主体和发明人加大海外专利、商标注册力度,主动开展知识产权风险分析与预警,提升涉外经营主体应对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