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存证取证在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的积极作用,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与公证工作的有机衔接,8月21日,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与辽宁省公证处共同签署了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双方将立足创新主体需求,发挥各自优势,重点在建立知识产权快保护协作机制、搭建维权取证渠道、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联合开展公证服务知识产权保护宣传等4个方面开展合作,共同推进公证服务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通过双方的合作,努力打造全链条、一站式“知识产权+公证”服务新模式,进一步畅通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维权取证渠道,引导知识产权权利人利用好公证手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签约仪式后,辽宁省公证处主任温艳霞、副主任高放一行参观了保护中心展厅、知识产权巡回审理庭、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室等区域,详细了解我省重点创新主体知识产权情况。
下一步,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将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机制,深化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持续强化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力度,为扎实推进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知识产权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