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维权 专利预审 侵权

【上海保护中心】真诚出理解 理解化纠纷

作者:来源:上海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浏览次数:发布时间:2024-07-12

一、基本案情

近期,上海保护中心指导上海市知识产权民事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专调委”)调解成功一起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以真诚理解化解纠纷,妥善解决电商类知识产权侵权案件。

本案中,湖南某科技公司(下称原告)系某名称为“艾灸推拿仪”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利人,原告发现河南某公司(下称被告)在拼多多平台以其主体登记的店铺中,销售了大量与原告外观设计专利设计相同的侵权产品,经公证显示相关店铺销售数量达数万件,销售金额达数百万元。原告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之诉,并主张被告赔偿人民币10万元(含合理维权支出)等。

二、经验做法

上海保护中心专调委的调解员在审阅诉讼材料及向原、被告了解情况后,经过初步比对,认为被诉侵权产品基本构成侵犯原告的外观设计专利权。

一是深入了解情况,让服务更具“温度”。调解员先行与原告代理人沟通了调解意向及方案,后在与被告法定代表人联系过程中,了解到被告虽有公司之形,但实际系一位在家打零工带娃的宝妈在打理,并无公司之实。因家里条件困难,宝妈为了补贴家用,经朋友介绍故而在拼多多开了“一键代发”的店铺,才引发了本案诉讼。初步联系之时,被告对于侵权行为及后果不置可否,后经调解员耐心解释,被告认识到自身的错误,亦愿意承担赔偿责任,并着手将相应店铺作关闭处理,但调解金额与原告方案相去甚远。

二是耐心发现问题,让服务更具“细节”。经过进一步核实,并在要求被告提供店铺实际销售数据后,调解员初步判断数万件销售量为刷单所致,且在去除退货等情形后,真正的销售量寥寥数件。调解员据此与原告代理人沟通,并提供数据,降低了调解金额,但仍与被告能够接受的金额存在一定差距。

三是以“情”化纷,让服务更具“深度”。为了促成调解,调解员转而从被告实际生活情况入手,被告基于调解员的真诚及信任,亦提供了其每月打零工的收入情况及截图,以此证明家庭条件困难,希望能够触动原告理解。最后经过数轮调解,原告基于侵权情节轻微,且考虑到被告实际处境困难,特事特办,以贴近原告维权支出的金额达成调解,化解了纠纷,被告亦吸取教训,取得了普法教育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