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维权 专利预审 侵权

【湘潭保护中心】巧妙化解知识产权纠纷:从依法维权到合约授权

作者:来源:湘潭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浏览次数:发布时间:2024-05-17

一、基本案情

近日,湘潭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通过专业细致的工作,成功调解一起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有效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了知识产权纠纷优质高效解决。

原告系一名插画师,于2022年8月完成并发表了数组系列美术作品并于同年经江苏省版权局完成审核登记,其认为被告于2023年2月开始在其所经营的店铺销售使用该美术作品的商品外包装产品,侵犯了自身的著作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被告湖南万利隆食品有限公司在湘潭地区有较高的知名度,其主张涉案产品图案为自行设计,与原告所登记的著作权没有关联性,未侵犯原告的著作权。双方在庭审过程中都展现了自身的设计,各执一词,争议不断,互不相让。

二、经验做法

为了有效消除双方分歧,湘潭保护中心仔细梳理案件争议点,采用“灵活迂回”的调解思路耐心沟通和解释。原告了解到被告公司已经意识到自己的侵权行为并下架了侵权包装的产品,表示愿意与被告协商,并确认最终的赔偿金额;与被告公司交流后,告知创作者创作的过程需要切实投入心血、付出艰辛努力,并追求卓越的品质和创造性,应当尊重他人的创作成果,如确实需要设计作品来包装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可以与原告进行合作。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就涉案美术作品的授权使用也签订了合同,加深了进一步的合作意向。

该案件在调解过程中,难度很大,其主要受阻点在于被告坚持认为自身包装设计不存在侵权行为。为此,中心调解员历经数轮调解工作,并积极运用微信、视频电话等“云”调解方式,与原被告进行线上和线下沟通。一方面联系原告,了解纠纷细节及其具体诉求。另一方面,向被告释法明理,从著作权侵权认定标准角度出发,将双方当事人的设计进行整体和局部比对,初步认定被告采用的图案只是对原告设计图案简单的拆分、合成以及局部的细节修改,存在侵权行为;其次,向被告阐述侵权后会给公司带来的不良影响;最后,建议其可以选择与原告进行合作,签订涉案作品著作权授权使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