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科技“突围”工程部署要求,落实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持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能,2024年4月23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共同举办“行政调解+司法确认”凝聚合力促化解座谈会暨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交流会。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公证协会、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座谈会前,参会人员实地参观了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大厅、数据监测中心、呼和浩特知识产权审判法庭等地,详细了解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座谈会上,参会人员分别介绍了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两级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参与知识产权案件调解工作情况和法院知识产权纠纷诉源治理工作情况,全体与会人员就进一步落实《关于深入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协同配合、强化调解员业务培训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
会议强调,要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持续加强司法机关和行政部门协作配合,积极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为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会议达成共识,一是以机制建设凝聚工作合力。建立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常态化沟通机制,不断推动、加强同级司法行政机关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的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二是以能力建设夯实工作基础。研究制定商标侵权等常见侵权纠纷调解工作规范和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员等级评定办法,引进更多知识产权律师、高校专家学者、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等参与调解工作。三是以源头治理促推纠纷化解。加强知识产权纠纷数据分析,探索建立源头防范机制。将调解与普法充分结合,促进纠纷各方有效运用知识产权制度规范、法律法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做到纠纷化解和源头治理并重。
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2021年9月由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版权局和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设立,办公室设立于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023年6月入驻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与新城区人民法院建立“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机制,为当事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成本低的多元纠纷化解渠道,截至目前接收并处理新城区人民法院委派诉前调解案件350余件,人民调解案件77件。
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将以此次座谈会为契机,凝聚多方合力,共同推动多元解纷、源头治理向更多新兴产业、新型业态延伸,不断探索提升知识产权纠纷诉源治理的深度、广度、力度和速度,助力构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高效保障科技创新、源头减少诉讼增量的“多赢”局面,为自治区经济知识产权保护事业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