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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保护中心】打造三位一体工作体系,快速处理跨市专利侵权纠纷

作者:来源:珠海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浏览次数:发布时间:2024-01-18

一、案例导读

2022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启动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工作。珠海作为首批28个试点地区之一,依托珠海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珠海保护中心”)高标准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工作,打造“一个平台,一窗通办、一套标准”三位一体的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工作体系,做到受理前快速咨询、受理环节快速申请、立案前快速调解、立案后快速处理、办案中快速支撑、案结后快速反馈,实现整体办案周期相比法定办案时限压缩55%以上,促进矛盾纠纷快速解决。

二、基本案情

权利人广东某国药公司于2007年10月7日申请了“一种治疗XXX的中药制剂”的发明专利,并于2010年6月2日取得专利权。权利人发现被请求人珠海某医药公司未经权利人许可,销售和许诺销售一款胶囊,涉嫌侵犯其专利权,要求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2023年9月8日,市市场监管局对案件基本情况进行审查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符合快速处理要求,根据《珠海市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规范(试行)》规定将该案转珠海保护中心处理。珠海保护中心收到相关请求材料后,按照纠纷快速处理机制,立刻成立专家合议组,经过系统检索、审查、分析,遵循准确、客观、公正的原则,出具涉案专利的侵权判定专家咨询意见,认定涉案专利至今合法有效,被控侵权产品全部技术特征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被请求人所售的涉案产品落入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被请求人的行为构成专利侵权。

考虑到请求人跨市路途遥远,专家合议组当即做出书面审查意见,被请求人对于请求人指控的销售被控侵权产品的事实行为也予以认可。2023年10月8日,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专家合议组的审查意见,对本案做出行政裁决,被请求人珠海某医药公司销售侵犯请求人涉案专利的药品,构成专利侵权行为,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侵权产品并销毁库存。

本案横跨广州、珠海两地,处理周期由法定3个月缩短至1个月,相比法定时限压减67%,案件办理过程将简化流程充分落到实处,通过书面审理的办案方式,使权利人足不出市,化解纠纷,大大降低了维权成本。

三、快速处理

(一)快速协同加速办案速度

依托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平台,充分整合协同保护资源,通过快速申请、快速咨询、快速调解、快速受理、快速处理和快速反馈6个环节的流程优化再造,为知识产权纠纷化解提速增效。本案办理过程中,珠海保护中心与珠海市知识产权局紧密联动,快速协同,为案件处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撑,有力推动案件的快速受理和快速处理。

(二)专业技术支撑行为认定

珠海保护中心建立有203名专家的专家库,88%的专家具有10年以上相关领域工作经验;并征集了106名调解员,包含港澳调解员28名,特邀调解员29名。在本案办理过程中,充分发挥专家库、案件调解员、技术调查官等知识产权专家优势,积极介入专利侵权判定和案件调查审理全过程,为案件审理过程中侵权行为的认定提供了专业性意见,支撑行政部门高效执法,大大压缩办案时限,帮助创新主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快速处理降低维权成本

本案为一起跨市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案件,珠海市知识产权局充分考虑案件特点,案件办理过程将简化流程充分落到实处,通过书面审理的办案方式,收发纠纷处理相关材料和证据,并依托珠海保护中心快速出具侵权判定意见,从受理至做出行政裁决仅用月余时间,办案周期相比法定时限压减67%,大大降低了维权主体的维权成本,使市外创新主体足不出市,即可享受到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的便利性和实用性。

四、典型意义

本案是珠海市有效利用三位一体的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工作体系,充分发挥珠海保护中心快速技术支撑服务,高标准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工作的典型案例。处理过程中,依照纠纷快速处理试点规范,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平台,实现案件快速协同、专业判定支撑、结果快速裁定,大幅度降低市外创新主体的维权成本,提升知识产权案件办理效率,帮助创新主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