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知识产权领域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在省、市知识产权局的指导下,2023年11月1日上午,昆明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保护中心”)召开昆明市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交流座谈活动。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秦姣,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处处长李耀军,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杨斌,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副处长章金艳,官渡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周栋、立案庭庭长刘丽霞、诉前矛盾化解中心负责人蔡家瑶,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相关处室负责人和保护中心负责人,部分律师事务所、部分行业协会负责人等参加了本次活动。
活动中,官渡区人民法院聘请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省商标协会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为特约调解组织,并颁发聘书。刘元元主任、王晶主任共同为省商标协会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站揭牌。保护中心、省商标协会调委会先后介绍了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相关政策、调委会基本情况等。各参会单位就纠纷调解相关工作进行了交流研讨。
李耀军处长对保护中心运行以来取得的工作成效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站的设立表示祝贺,指出这是昆明市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的重大举措,希望保护中心能够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与省、市各级部门的沟通联络,动员各律师事务所、各行业协会积极投入到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的构建中来。秦姣庭长指出,当前从中央到地方都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目前云南省知识产权类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在诉讼成本高昂的情况下,调解能够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是一种高效便民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希望本次探索能够为全社会纠纷解决提供一种范本。叶明副局长指出,保护中心是具有面向南亚东南亚特色的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我们一直致力于将保护中心打造成为高质量、专业性的知识产权综合性服务平台,下一步还需要更多法律团队参与到面向南亚东南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当中去,力求以知识产权保护助力更高水平国际合作,推动营商环境水平整体提升。
人民调解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一项伟大创举,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能够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安定团结,许多国家把人民调解誉为“东方经验”。昆明保护中心自正式运行以来,始终坚持以立足昆明,服务全省,辐射南亚东南亚为定位,面向全市创新主体提供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下一步,保护中心将在省、市级人民法院,省、市级知识产权局的指导下,推动形成政府主导、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司法行政机关统筹指导、社会各方力量广泛参与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格局。保护中心和省商标协会调委会将会坚持自愿平等,便民利民的原则,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综合运用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公序良俗等开展调解工作,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