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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近期专利预审申请中存在的若干问题的通告

作者:来源:中国(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浏览次数:发布时间:2020-03-18

在近期申请人和代理机构递交保护中心的预审申请中,出现了较多的形式和流程问题,严重影响了快速审查通道的高效运行,为进一步保障备案主体的权益,帮助申请人缩短专利申请授权周期,现将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缴费不符合要求

1.时间不及时。申请人需要在申请日的当日或次日完成缴费,受系统等原因影响的,最晚不超过申请日之日起3个工作日。由于打标系统的限制,超过上述规定的缴费时间,将无法进入专利申请的快速通道。

2.途径不准确。费用的缴纳只能通过“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以确保费用实时到账,其它缴费途径例如面交、网上汇款、邮局汇款等均不可行。由于打标系统的限制,若费用不能实时到账,将无法进入专利申请的快速通道。

3.缴费款项不全。对于发明,需至少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实质审查请求费;对于实用新型,需至少缴纳申请费,即需缴纳授权前的所有费用。不再需要提前缴纳年费,只需在收到授权通知书后及时缴纳即可。由于打标系统的限制,漏缴费用,将无法进入专利申请的快速通道。

二、递交版本不一致

申请人自行递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申请文件与预审合格的版本不一致(明显错误的更正除外),例如,预审合格的请求书中填写有总委编号,但自行递交的版本中未写明总委编号也未提交专利代理委托书;预审合格的请求书中未填写优先权信息,但自行递交的版本要求优先权;预审合格的说明书附图图号填写正确,但自行递交的版本中图号重复等。

由于递交版本不一致出现需要发出补正通知书、初审意见通知书等情形,案件将自动由快速通道转为普通通道。

三、申请文件质量不高

1.撰写质量低。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存在大量语句不通顺、撰写逻辑混乱、前后描述不一致等问题,导致申请文件需要反复修改,影响申请日的获得。反复修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将不能通过专利申请的快速预审。

2.属于低质量申请。递交的申请存在内容明显编造、相比现有技术存在明显退步、现有技术的简单拼凑等情形,该类申请不能通过专利申请的快速预审。

四、递交申请不及时

收到预审合格通知书后,申请人长时间不正式递交至国家局,导致预审过程中断,影响申请日的获得并导致后续出现新颖性或创造性等问题。

五、申请文件不加密

某些申请人或代理机构首次递交、修改后的申请文件均未加密。若因此造成申请文件内容泄露的,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请各备案主体和代理机构继续保持与保护中心的高度配合,保证专利申请的撰写质量,确保预审通道的高效快捷。若备案主体多次出现上述情形,将视情况取消备案资格。若受委托的代理机构多次出现上述情形,将视情况限制其递交申请。

中国(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