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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保护中心】成功处理首例涉广告专利案件

作者:来源:河北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浏览次数:发布时间:2023-10-27

一、基本案情

近日,河北保护中心成功对一起涉嫌违反《广告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专利使用案件开展快速维权工作,为涉案企业提供了专业的咨询意见。

河北省A公司在自设官网上进行科技创新宣传,因宣传内容中一项专利权处于失效状态,被人向知识产权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称其行为具有欺骗误导性,应当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A公司就此事向河北保护中心提出维权援助申请。

二、经验做法

一是明确专利状态。河北保护中心受理案件后立即成立工作小组,在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后,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及分析系统中进行检索,并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专利公布公告显示,明确该专利因未缴年费,专利权已于2020年10月19日终止。

二是依法做出研判。河北保护中心依据案件具体情况,通过查阅法律法规、开展讨论研究、咨询专业人士等工作,依法做出研判:根据法律规定,A公司宣传行为确已违反《广告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但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二款及《立法法》第八十三条规定,A公司行为应优先适用《广告法》,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是给出援助意见。河北保护中心为A公司出具了专业的维权援助咨询意见,指出A公司应通过删除相关宣传内容、规范注明专利期限、开展自查自纠行动、严格学法守法用法等有效措施,避免出现其他违法行为。

四是开展普法宣传。因该案件极具代表性,河北保护中心运用法条解析+案例讲解的方式,面向省内企业开展普法宣传,避免其他企业出现违法使用专利做广告的同类行为,实现了“一案一宣传”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