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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快维中心】部门联动,加强合力,助力区域企业专利权保护

作者:来源:武汉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浏览次数:发布时间:2023-07-19

一、基本案情

请求人武汉市安友科技有限公司系发明专利“一种种植盒、复合型墙体绿化装置和墙体绿化方法”(专利号:ZL201610938202.X)的独占被许可人,许可范围为湖北省武汉市全境。

请求人诉称,发现被请求人深圳格润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在其所承包的武汉永旺梦乐城经开店新建停车场项目墙面立体绿化工程中,以向请求人采购样品为名,购买上述专利产品进行大量仿造,并将仿造的产品用于工程施工。请求人认为被请求人上述行为侵犯了其基于该专利许可依法享有的权益,故通过市民热线向武汉快维中心投诉,并请求武汉经开区(汉南区)市场监管局提起行政裁决请求,要求被请求人立即停止制造、销售与上述专利相同的产品。

二、处理过程和结果

武汉快维中心接到侵权投诉后,与区市场监管局组成工作小组,对案情进行了初步研判,随后指导投诉人提交请求书等行政裁决立案所需材料,第一时间进行立案。快维中心积极主动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接收当事人提交的案件材料以及向当事人送达案件相关文书,推进案件高效快速办理。

经与双方当事人的多次沟通,以及对案情的进一步研判,武汉快维中心发现,本案中被请求人侵权基本事实较为清楚,案件情节非属复杂,且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和解意愿,武汉快维中心与区市场监管局远程组织双方当事人展开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请求人同意停止制造、销售侵犯专利权的产品,案件顺利办结。

三、经验做法

本案办理过程中,武汉快维中心与区市场监管局依托协同保护工作机制,在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履行各自职责的基础上,创新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办理方式,分工明确,发挥各自在案件办理中的优势,形成较强合力,同时灵活考虑案件复杂程度,以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为前提,启动调解,促成双方达成协议,推动纠纷顺利解决。

四、典型意义

本案是武汉快维中心就新形势下发挥联动机制作用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力探索,有利于今后进一步健全并用好工作联动机制,为区域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快速处理试点工作开拓新局面、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