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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保护中心】快速维权助力专利侵权纠纷快速解决

作者:来源:北京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浏览次数:发布时间:2023-07-14

一、基本案情

请求人甲公司是某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该专利于2007年4月4日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授权,至今有效。请求人认为被控侵权产品落入涉案专利权利要求9的保护范围,被请求人乙公司未经许可在其网站上发布广告并展出被控侵权产品的行为侵害了涉案专利权,故咨询北京保护中心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立案服务窗口应如何快速维权。北京保护中心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立案服务窗口自2021年4月成立以来,多次为当事人提供咨询服务。针对此次当事人的问题,北京保护中心详细进行了解答,并告知甲公司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立案的条件及需提交的材料。甲公司备齐立案申请材料后,北京保护中心当场受理后,该案件被北京市知识产权局3日内正式立案,立案用时缩短近50%。

二、经验做法

鉴于涉案专利为某种化合物及其衍生物,日常用于某种药物生产,而北京保护中心专家库中有相关领域专家,预审服务部有该领域背景的预审人员,且拥有长期开展专利侵权判定业务的快速维权人员,故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在该案正式受理后,将相关材料移交北京保护中心,委托北京保护中心进行专利侵权判定。北京保护中心接受委托后,迅速开展相关工作,并组成了由专家、快速维权人员、预审人员构成的侵权判定小组。小组成员仔细研读案卷材料后,结合当事人主张及抗辩,认为应就被控侵权产品是否落入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及被请求人主张的现有技术抗辩是否成立两部分进行判定。为彻底厘清技术问题,判定小组召开两次沟通交流会,仔细研读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并得出被控侵权产品落入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结论;在充分检索技术背景的基础上,对被控侵权产品及被请求人指定的现有技术进行了一一比对,并得出现有技术抗辩不成立的结论。最终,在接受委托5天内,北京保护中心向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提供了侵权判定意见,后续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指定专人负责该案件的审理,在此基础上对案件快速作出处理并当庭宣读裁决,使得案件整体办理时间较承诺办结时限缩短近30%,有效提高了当事人的维权效率。

三、典型意义

本案中,北京保护中心前期向当事人提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立案指导,后续接受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处的委托对案件技术部分开展侵权判定,助力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快速处理当事人的专利侵权纠纷,是北京保护中心落实国家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要求,高效支撑专利行政裁决工作的重要举措。2022年,北京保护中心以获批国家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为契机,深入对接行政、司法、仲裁、调解、检验鉴定、公证等资源,持续完善“一站式”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为创新主体提供快速维权服务。下一步,北京保护中心将继续巩固并完善支撑专利行政裁决工作,并建设“一站式”知识产权纠纷解决综合服务系统,集成行政、司法、仲裁、调解等在线维权渠道和资源,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为各类创新主体提供“一站式”知识产权保护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