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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纠纷快速处理试点-潍坊】发挥多部门联动优势 快速处理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作者:来源:潍坊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浏览次数:发布时间:2023-05-05

2022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启动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工作。潍坊市作为28个试点地区之一,依托潍坊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立“三级多向”的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机制。按照潍坊市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工作方案,以潍坊保护中心分中心、工作站为节点,形成了横向十余个部门协同,纵向“市、县、站(所)”三级联动的工作网络。站(所)层面发挥一线优势,实现纠纷快发现、快受理、快分流、快解决,区县层面细化工作流程,完善案件线索搜集、处理、移交、信息反馈等环节衔接,市级层面统一建立“首接负责制”、跨域保护合作机制、事后反馈调研机制等工作制度。

本案例的诸城市成立由分管市长任组长的诸城市国家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由知识产权部门牵头,法院、检察、公安、司法、农业农村、文旅、市场监管、海关、林业发展中心、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贸促会共11个部门单位参与的会商联动作战机制,通过调解与和解、行政执法、仲裁、司法诉讼集中分流解决七个领域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打造出知识产权纠纷化解“诸城路径”,促进矛盾快速解决,切实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获得感。

一、基本案情

2022年9月15日,诸城市国家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中心(潍坊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诸城分中心、诸城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接到投诉人xxx新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投诉,投诉诸城市某某商贸有限公司涉嫌销售侵犯xxx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木工板。接到投诉后,诸城市国家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中心立即召集相关人员详细分析案情,认为该案符合《诸城市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中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案件的标准,鉴于投诉人选择行政裁决途径,中心通过分头转办链条于9月15日当天将此案件移交至有商标类纠纷案件行政执法权的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办理。

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移交线索,按照《规范》要求,专人专办,即接即办,对诸城市某某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玄某某)进行执法检查,经初步调查取证,认为被投诉人诸城市某某商贸有限公司涉嫌销售侵犯xxx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木工板,初查涉案货值金额339000元,已涉嫌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知识产权领域的违法案件,行政执法机关根据调查收集的证据和查明的案件事实,认为存在犯罪的合理嫌疑,需要公安机关采取措施进一步获取证据以判断是否达到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应当向公安机关移送”,决定将该案件移送给诸城市公安局。

接到案件移送线索后,诸城市公安局与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启动联勤联动机制,迅速进行案件联席会商,及时开展技术支持、检验鉴定、案件移送、立案等工作。由于市场监管部门对案件初步调查迅速、现场取证充分、预判精准、移送及时、提供信息准确,仅用两天时间即9月17日,诸城市公安局抓获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犯罪嫌疑人4名,经进一步侦查,自2020年5月份以来,应玄某某要求,刘某雇佣李某某生产假的xxx等品牌的胶合阻燃板销售给玄某某,玄某某对外销售谋取利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行为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玄某某为了逃避责任,指使师某某用喷漆销毁存放于玄某某仓库内假的xxx等品牌胶合阻燃板的标识,意欲毁灭证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该行为涉嫌帮助毁灭证据罪。现该四人已被取保候审。

二、经验做法

建立纠纷案件分流机制

探索创新“一三四七N”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工作方法,由市知识产权纠纷快速联合处理中心牵头,通过直接调处、分头转办、承接办理三条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工作链条,将基层站点、法院、检察院、公安、农业农村、文旅、市场监管、海关、仲裁委员会等部门资源聚合起来,分类分流处理纠纷案件。

强化纠纷协作处理能力

密切知识产权保护部门间的沟通联系,加强与专家学者、律师和行业协会的联络,开展定期研讨、案件协查、联席研判等工作,督促各知识产权保护单位建立完善受理登记、引导分流、调处化解、个案会商等工作制度,在纠纷调解中引入专门化人才,对疑似侵权产品进行初步甄别,提升知识产权纠纷协作处理能力。

构建纠纷情报收集研判体系

发挥大数据技术优势,定期收集更新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各行业协会组织的数据信息,针对接收到的纠纷诉求,将零散孤立的涉知识产权数据与公安大数据进行信息比对,依托案件研判会商发现侵权线索,产出高质量情报直接服务一线打击。

三、典型意义

“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快速处理

该案件是典型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本案从知识产权纠纷快速联合处理中心接收投诉,到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移交案件情况,再到移交公安机关,案件处理有效顺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严”“快”“共”保护,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大幅压缩维权服务周期,降低了权利人维权成本,提升了知识产权保护获得感;市公安局建立健全案件会商、信息通报等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检验鉴定、案件移送等问题,“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本案为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化与知识产权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纠纷案件线索搜集、处理、移交、信息反馈等衔接机制提供了蓝本。在潍坊市知识产权纠纷“三级多向快速处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潍坊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领导和指导下,为今后知识产权纠纷“三级多向”快速处理试点工作在其他县市区内广泛推广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