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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快维中心】义乌中心高效专利维权 由点及面预警经营风险

作者:来源:义乌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浏览次数:发布时间:2023-03-31

一、基本案情

2023年1月,义乌市知识产权维权服务中心接受了一起来自法院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侵权案件诉前调解委托,原告为爱魔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被告为义乌市某贸易商行,涉嫌侵权行为涉及一项名称为“电动指甲刀”的外观设计专利。

原告爱魔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17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电动指甲刀”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并于2018年6月1日获得授权,专利号为 ZL201730379611.6 。2022年11月,原告发现,被告义乌市某贸易商行在店铺中销售的一款电动指甲刀,外观和原告的专利设计方案相同,随即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1、被告立即停止销售、许诺销售侵犯专利号为 ZL201730379611.6 外观专利权的电动指甲刀产品;2、立即删除相应网站销售链接;3、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以及为制止被告侵权行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5万元;4、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二、经验做法

维权服务中心在接到案件调解的委托后,立即安排调解员与被告取得了联系。被告称自己并不是生产者,只是进了别人家的货销售,在进货的时候上家并未告知该商品是侵权产品,自己在进货时也无法实际确认产品是否存在专利,但被告无法提供进货合同、发票及转账记录等单据。

经过耐心的沟通后,原告和被告都表示愿意接受调解,并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确定了和解金额。在被告如期支付赔偿金后,原告撤诉,双方握手言和。

三、典型意义

近年来,义乌市场经营户因涉嫌销售专利侵权产品而被诉至法院的案件时有发生,但大多数被告都无法提供合法来源的相关证据,令人痛惜。为此,义乌市知识产权维权服务中心正在收集整理相关案例,准备编印部分宣传资料,提醒市场经营户按规范要求做好产品进销台账,完备资料,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