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甘肃省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收到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的诉中委托,成功在线调解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
本案中,原告景德镇陶瓷协会经调查发现,被告七里河区某百货店在其经营场所内销售突出使用与原告注册商标相同、近似字样和标志的产品,容易导致消费者的混淆与误认,构成商标侵权。随后起诉至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双方主要对侵权赔偿数额存在争议,为避免刚性的审判执行措施给诉讼双方带来不利影响,承办法官在征得原被告同意后向甘肃省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发出了诉中委托调解请求。调委会专职调解员接收案件以后,结合法院已有的审理基础认真梳理相关涉案证据材料,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其相关诉求,制定了针对性的调解方案,最终成功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线上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
调委会自6月中旬开始接收调解案件以来,目前已累计接收法院诉前委派诉中委托案件40余起,组织当事人面对面调解7起,成功调解7起,组织调解成功率100%,其余案件由于企业已注销或一方当事人拒绝接受调解而进入后续法院立案审理程序。
下一步,调解会将继续坚持“自愿、平等”的调解原则,进一步探索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新模式,同时秉承调解水平专业化、过程人性化、方案个性化的调解标准,高效化解知识产权纠纷,为优化我省营商环境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