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调解了一起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件,成功化解了三地诉讼纠纷。由原告江苏某医疗器械公司提起的诉讼请求,分别被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和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受理,涉案金额30余万元人民币。现三地法院已准许原告的撤诉请求,并出具民事裁定书。
今年2月份,中心受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调解一起诉中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调解员接到案件后,立即查阅资料分析案情,组织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召开技术论证会,出具技术比对分析报告,为调解提供参考,并查阅相关判例,制定有针对性的调解方案。为提高沟通效率及调解成功率,调解员约被告当事人到石家庄中院调解室进行沟通,被告称其与原告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和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都有已立案的纠纷,希望通过此次调解同时化解三地纠纷。调解员联合本案审理法官,明法析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和解协议。
此次纠纷涉及三地法院,案情复杂,调解持续时间长,但调解员始终耐心开展工作,把握原则,明之以法,析之以理,努力缩小双方分歧,提出可行的调解建议,并及时与法院沟通调解情况,最终成功化解三地纠纷,缓解了三地司法审判压力。
保护中心将继续扎实推进知识产权衔接司法保护工作,加大协同保护和服务力度,不断提高权利人和社会公众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