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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快维权中心】及时调解专利纠纷 暖心助力新人创业

作者:来源:中国义乌(小商品)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浏览次数:发布时间:2022-06-17

2022年5月,专利权人何某因其外观设计专利陀螺(风动)(专利号201930410971.7)被侵权一事,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被申请人、拼多多店铺“某南优品百货”的经营者楼某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法院将该案委托义乌市知识产权诉调对接中心(下称“义乌诉调中心”)进行诉前调解。根据义乌诉调中心与中国义乌(小商品)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下称“义乌快维中心”)达成的有关协议,义乌诉调中心将该案转给义乌快维中心负责该案的调解工作。

义乌快维中心在接到案件材料后,立即安排人员到被申请人楼某的店铺,对其经营情况进行调查。在调查中,楼某承认专利权人何某提供的证据产品,确实系其销售给何某的。经过比对,涉嫌侵权产品落入了相关专利的保护范围。虽然楼某强调之前并不知道该产品涉嫌侵权,但也无法提供有效的合法来源证据。对此,调解人员耐心地向楼某解释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过沟通,楼某同意接受调解,但是他去年刚刚大学毕业,网店是学生时期创业开设的店铺,因此要求尽可能降低和解数额。

随后,调解员与申请人何某进行了沟通,建议申请人考虑被申请人的实际情况,一是酌情降低和解金额;二是将该产品的经销权授予被申请人。经过反复沟通,双方就和解金额和产品经销权问题达成了协议,并在约定期限内履行了和解金额,申请人撤回了诉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