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外观专利无效案件在中国(四川)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四川保护中心”)数字化审理庭进行了远程公开巡回审理,10余名公众通过报名参加了旁听。
本次无效宣告案件涉案专利为CN202030257024.1号“梳妆台”的外观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合议组在北京通过远程审理模式进行口头审理,涉案双方在四川保护中心数字化审理庭参加庭审。庭审过程中,无效宣告请求人主张专利权人持有的外观专利与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不具有明显区别,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专利权人针对请求人出具的现有设计证据,比对和说明了与涉案专利的差别,充分陈述了涉案专利的独创性等特征。
本次远程公开巡回审理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在四川保护中心开展第二场专利无效宣告案件远程口审,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式,有效节约双方当事人的维权时间、节省维权成本,帮助社会公众近距离接触和了解知识产权保护内容和程序,增强社会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下一步,四川保护中心将积极配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继续推进知识产权无效宣告案件远程口审工作,为四川创新主体提供更加快速、高效、灵活、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维权保护公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