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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法院在中国(甘肃)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首次开展知识产权案件巡回审判

作者:来源:中国(甘肃)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浏览次数:发布时间:2022-04-26

在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之际,围绕“全面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征程”这一主题,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交流合作,发挥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站作用,贯彻落实保护中心与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签订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合作备忘录》,4月25日,城关法院首次在保护中心开展了知识产权案件巡回审判,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杨某某与被告李某某及某烤肉店、与被告马某某及某烤肉餐厅侵害商标权纠纷系列两案。

保护中心组织了庭审观摩活动,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商标专利监督管理处全体、法规处和综合行政执法局的部分党员干部、保护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以及甘肃省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全体调解员共计40余人在多媒体会议室同步旁听。

据悉,原告杨某某称其是“尕羊”的商标权人,其主张两案被告均未经许可擅自在门面、店内装潢等位置突出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容易引起消费者混淆。为此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承担诉讼费用。

庭审过程中,针对各方诉求,法庭准确归纳了争议焦点,围绕案件事实进行了深入的调查询问,并组织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庭审过程组织严密,程序规范,衔接紧凑。庭审持续将近两个小时,法庭宣布将择日进行宣判。

庭审结束后,全体观摩人员从庭审规范、庭审公正、庭审效率等方面对此次庭审进行了分析讨论,省市场监管局商标专利监督管理处相关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对此案件进行了分析点评。大家纷纷表示此次庭审观摩活动形式新颖、内容丰富,是一堂生动而富有成效的法律实践课。调解员们表示本次零距离接触庭审,切实提高了知识产权法律理论水平和调解实践技能,为日后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此次知识产权案件巡回审判在保护中心进行,不仅标志着保护中心与城关法院的合作向纵深开展,也标志着保护中心审理庭的正式启用。

保护中心今后将进一步深化与城关法院的交流合作,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合力,为服务甘肃省创新发展和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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