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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 A公司被侵犯商业秘密案

作者:刘志刚来源:中国(山西)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浏览次数:发布时间:2022-01-13

2021年10月29日,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A公司负责人一行就其商业秘密被侵犯一案到保护中心寻求援助,中心领导高度重视,中心维权援助部迅速组织与其代表进行会商了解案情。

经了解,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A公司是一家从事装备生产研发的高新技术企业,其经过十多年巨额投入、潜心研发获得一项高端装备D,产业化应用填补国内空白。A公司原高管C离职带走全套装备D技术资料,并在三个月后加入拟投资A公司的B公司,此后B公司迅速生产出装备D投放市场,并以成本优势大量挤占A公司市场份额。A公司于2017年报案至太原市公安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分局,经公安机关搜查B公司发现大量雷同技术资料。因案情复杂,涉及知识产权问题及特定行业领域,公安机关对查封的技术资料客观存在证据认定困难,致使案件难以推进。故在中国(山西)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成立不久之际,A公司急切找到保护中心盼在其维权案件中给予帮助。经中心评审,此案件为一起典型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完全符合中心援助条件,中心当即做出向A公司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的决定。

为使援助程序合理、合法,经多方会商,由侦办案件的公安机关委托中心对A公司的技术资料和查封的B公司的技术资料进行鉴定。经过前期详实沟通,2021年11月22日保护中心正式收到公安机关的鉴定委托以及需要鉴定技术资料(A公司的生产技术图纸一套,共180张;查封的B公司的生产技术图纸一套,共383张),中心维权援助迅速策划、精心组织,邀请4名权威行业专家与1名法律专家组成技术鉴定小组。经过紧张有序的工作,2021年11月24日鉴定小组专家对两份技术资料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审鉴定,出具了专业的技术鉴定意见和法律意见。2021年11月25日,经保护中心会审后正式将鉴定结果移交公安机关,为案件的进一步侦破提供有力支持。

在保护中心的奋力工作下,从接到委托后仅用时3天便完成此次援助评审,充分体现保护中心在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援助方面的高效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