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山东省知识产权局在山东省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山东保护中心”)口头审理一件厕具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这是山东保护中心自5月25日正式运行以来协助开展的首例行政裁决口头审理庭审。
青岛某品牌公司就其实用新型专利与济宁某公司的专利侵权纠纷,向山东省知识产权局提出侵权纠纷处理请求,山东省知识产权局委托山东保护中心协助开展案件的口头审理工作。接到案件后,山东保护中心迅速响应,选调4名业务骨干组建工作专班,认真部署开庭准备工作,积极落实省局相关工作要求,完成巡回审理庭软硬件设施调试和相关技术专家、案件材料筹备工作。口审过程中,山东省知识产权局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规范,组织双方当事人充分陈述意见、举证、质证、进行辩论,顺利查明案情,完成口审,并全程做好视频同步记录,实现全过程可回溯管理。
此次审理是山东保护中心协助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助推山东经济高质量发展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