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对5家专利代理机构给予吊销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对4家专利代理机构给予责令停止承接新的专利代理业务6至12个月的行政处罚。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上述处罚决定,依据《中国(中关村)备案主体专利预审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决定取消北京喆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盛凡智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在我中心备案及代理预审案件资格,注销其预审服务系统账号;停止受理深圳紫晴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北京科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北京化育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深圳至诚化育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向中国(中关村)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交的预审案件,暂停期一年。
特此公告。
中国(中关村)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