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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调解知识产权纠纷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中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会建立诉调对接合作机制

作者:来源:中国中山(灯饰)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中国(中山)全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浏览次数:发布时间:2021-11-29

1129日上午,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山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举行签约仪式,就调解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签订诉调对接合作机制框架协议。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桂兰,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何理,民三庭庭长马军,立案一庭庭长朱庆利,古镇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区美定,中国中山(灯饰)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主任蔡杰松出席签约仪式,蔡杰松主任与李桂兰副院长共同签约。

根据对接合作机制,依托中山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于中国中山(灯饰)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的调解力量和专业优势,对于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立案前、诉讼中委派或委托中山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当事人通过中山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申请出具调解书或司法确认的,由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查是否出具民事调解书或司法确认裁定书。经调解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知识产权纠纷,由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转入立案程序或继续审理。中山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承接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移送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指导解调员运用在线调解平台或线下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此次签约,标志着中山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调对接合作机制正式实施。这也是中山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继2017年8月与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建立诉调对接合作机制以来,又一次与法院建立诉调对接。下一步,中山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加强合作,进一步完善调解规范,充实人民调解队伍,不断提升化解知识产权纠纷的能力和水平,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解纷需求,为优化中山营商环境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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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2021年11月29日,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山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九楼会议室举行诉调对接合作机制框架协议签署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