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丹阳(眼镜)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协助丹阳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科对眼镜生产企业聚集区司徒镇及眼镜商贸企业聚集区眼镜市场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本次执法行动中,共检查生产企业30家,眼镜批发零售店1000余户,检查过程中对未经授权在店招、广告牌以及指示路牌上突出使用“丹阳眼镜”集体商标的眼镜店,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并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
同时在检查过程中,对企业及经营户普及集体商标的相关法律法律,并对企业提出的疑问做出了解答,指导了企业的相关工作。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鉴于发现周边地区及外省地区部分商家未经授权使用“丹阳眼镜”集体商标进行宣传或者作为字号使用,极易给消费者造成误解,严重影响“丹阳眼镜”的集体声誉,市场监管局积极协助“丹阳眼镜”集体商标所有人丹阳市眼镜商会开展周边城市及外省的维权工作。使得“丹阳眼镜”集体商标商标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初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