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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快维中心】快速协同 形成合力 化解纠纷

作者:来源:中国阳江(五金刀剪)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浏览次数:发布时间:2021-10-09

2021年上半年,专利权人阳江市A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称A公司)发现公司研发及生产的一款专利产品--塑料菜板订单量出现断崖式下滑,该公司经多方调查发现,阳江市江城区B日用品厂(以下称B厂)也同时在生产销售该款塑料菜板产品,并通过压低产品价格,获取市场占有优势,并在短短几个月内把A公司几个客户订单全部收入囊中。专利权人A公司通过调查,发现情节严重,并根据线索,迅速组建公司维权小组开展维权工作,维权小组首先将B厂在其电商平台许诺销售、销售专利塑料菜板(包边圆角)产品证据固定,并详细了解到该涉嫌侵权产品已生产了一定批量准备外运的情况,同时A公司委托广州一律师事务所将对方涉嫌侵权线索向中国阳江(五金刀剪)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及时投诉,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按照快维中心工作人员的要求,递交相关立案材料。中心工作人员对其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详细审核,确认其专利稳定有效、证据材料真实充分,中心维权工作组将该案件信息线索及时移交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江城分局。

江城分局收到案件线索后,迅速组建工作组与我中心维权工作组进行沟通对接,共同协作处理该案件。2021年8月27日,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江城分局执法人员联合中心工作组人员赴B厂进行现场调查勘验。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B厂车间存放涉嫌侵权产品塑料菜板半成品和成品一批,执法人员在对B厂法定代表人李某进行了现场调查笔录发现,李某承认生产销售涉嫌产品事实,并表达本次事件是因为自己对专利法及相关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不了解造成的,涉嫌侵权产品是针对客户的要求加工制造,生产出来的产品全部存放在厂区生产车间,都还没发货。由于今年各类原材料价格上涨,为了拓展新客户,不惜压低销售价格,投入资金都压在货物上,目前,还没有形成任何利润,对于请求人提出要求赔偿的数额完全不接受,希望请求人手下留情,并请求调解处理。工作组现场勘验检查后,向被请求人送达答辩通知书、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书和附件等文件,并通知被请求人做好专利侵权纠纷答辩准备,详细告知被请求人答辩需要准备各项资料。

随后,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江城分局与中心迅速组成纠纷调解工作组,同时委托中心就该案件提供侵权咨询判定意见,并商讨调解的初步方案。纠纷调解工作组经与A公司代理律师沟通,开始的时候,对方代理律师比较强势,主张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该起纠纷案件,B厂得知情况后,通过协会会员身份委托阳江市五金刀剪协会与中心进行沟通,主张通过调解方式解决问题,同时A公司是阳江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副理事单位,该协会也一直高度关注该案件进展。中心在了解双方当事人意愿的情况下,充分发挥阳江市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职能,本着迅速解决争端,防止矛盾激化的原则,多方多次与双方当事人及协会进行沟通了解。通过中心与江城分局的不懈努力下,在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和五金刀剪协会协作下,2021年9月16日,A公司与B厂在快维中心调解室碰面,工作组对涉案双方进行调解,经过调解,最终双方一致同意和解并达成和解协议:被请求人B厂停止生产、销售、许诺销售专利塑料菜板(包边圆角)产品,赔偿阳江市B工贸有限公司3千元经济损失,并承诺今后不再生产,被请求人今后如有生产、许诺销售、销售行为,将一次性赔偿给专利权人人民币10万元整。

在本案中,快维中心充分发挥协同保护优势,积极配合行政部门及各行业协会开展协同保护工作,全面发挥中间调节作用,积极利用各种协助机制及手段,充分体现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优势,在维权时间短、成本底、针对性强的情况促进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定争止纷,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有效维护了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