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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共建合作框架协议——宁波保护中心开展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审判技术辅助工作

作者:来源:中国(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浏览次数:发布时间:2021-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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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推动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有效衔接、协同配合,9月15日,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共建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金珊局长和市中级法院陈志君院长参加签约仪式。

根据《协议》,双方将在建立服务需求联络机制、培训和研究机制、社会服务合作机制和制度保障等四个方面加强战略合作。在具体合作内容中提出,中国(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保护中心)与宁波知识产权法庭正式开展审判技术辅助合作。保护中心将选派优秀预审员通过专家陪审、技术调查、专业咨询等形式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提供技术辅助。同时,法院方面通过提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信息和司法保护动态趋势等,为专利审查提供法律思维视角。双方还将开展业务培训交流,联合举办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培训和研讨以及联合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课题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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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企业高效率、低成本快速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现实需求,早在2016年,由市知识产权局和市中级人民法院牵头,成立了宁波市知识产权综合运用和保护第三方平台,率先在全省构建了集司法保护、行政保护、人民调解于一体的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纠纷案件诉调对接机制。截至目前,累计完成诉调对接案件3400余件,调解成功2212件,成功率达65%。

这次开展审判技术辅助合作将为双方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展开更深层次的交流与合作,深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诉调对接机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助推社会公众知识产权意识与保护能力持续提升,为我市广大企业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进一步优化宁波的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

 

新闻背景:

中国(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在开展知识产权审判技术辅助工作中具有以下三方面优势:

专利审查队伍优势

保护中心借助国家资源优势,开通汽车及零部件相关产业领域专利预审确权的“快速通道”。保护中心的预审员拥有多年专利审查经历、文献检索经历或企业研发经历,在上岗前都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组织的系统性培训,通过考核后才能正式上岗。同时,预审员专业学科背景涉及机械工程、控制工程、金属材料、高分子材料、化学工程等方向,并全面掌握专利法及相关法律知识,为复合型专业技术人才,能在知识产权审判辅助工作中充分发挥其复合型背景优势。

大数据资源优势

保护中心受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建设宁波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目前已拥有全世界102个国家的专利、商标、标准、版权等基础数据以及知识产权运营相关的司法判例、文献等各类资源,并围绕宁波市“3511”产业体系,建有汽车零部件、新材料等行业数据库58个,形成了知识产权信息数据库。依托强大的数据资源,能为知识产权纠纷审判技术辅助提供有力的技术和法律数据支撑。

技术支撑体系优势

保护中心拥有由技术预见、预警分析、知识产权法律等专家组成的专家库,受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委托开展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技术支撑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在全市重大经济活动和知识产权纠纷中提供检验鉴定技术支撑,为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行业协会、人民调解机构等单位提供专利侵权判定服务,协助相关部门解决纠纷案件中的难点、疑点问题,至今共出具专利侵权判定咨询意见、专利技术对比报告等2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