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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权中心】人民调解化矛盾 线上快调解纠纷

作者:杨靖来源:中国(新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浏览次数:发布时间:2021-09-17

近日,新疆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受新疆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对福建某文化旅拍有限公司和阿勒泰地区某婚纱公司的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一案进行网上诉前调解。

此案问题焦点在于:双方当事人属同一行业,均从事婚纱摄影服务,且分别在41类摄影项目和45类婚庆项目均获权各自的注册商标,因此,被告具体使用行为、使用方式、商标类别与实际使用的关联度、混淆误认程度成为了本案过错责任划分的焦点和难点,双方就此也进行了多年的诉讼,调解难度大。

调解员经过对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历史诉讼情况以及被诉具体宣传内容和实际使用情况等进行分析比对和梳理,将双方当事人的过错责任作出了明确的划分和预判,精准分析出了侵权行为的关键焦点和过错划分,以及所需承担的法律后果,让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之间原本矛盾较为激化的状态有效舒缓。调解员不厌其烦的多次通过线上视频调解和线下电话调解的方式,和双方当事人共同分析以及分别沟通,让被告认识到侵权的事实和预期的损害,同时也说服原告考虑实际情况得理让步,最终双方在友好和平状态下,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签订了调解协议书。

此次调解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后调解的首例案件,人民调解作为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及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的重要一环,与知识产权行政、司法保护等途径共同形成合力,为快速化解知识产权矛盾纠纷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同时通过本案我们感到,知识产权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尚需不断摸索,此项工作需要调解员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同时还要有极强的责任心、耐心、时间精力等,因此,迫切需要各项配套的激励机制以及行政和司法部门大力推动和支持,以填补目前机制的不足,方能使得我国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走的长远,切实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