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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专利组织行政管理委员会将审议EPO的就业计划

作者:管理员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浏览次数:发布时间:2018-02-26

  欧洲专利局(EPO)的监管机构行政管理委员会(AC)将审议EPO局长伯努瓦.巴蒂斯戴利(Beno?t Battistelli)的提案,以便在2018年3月招录聘期为5年且可再续合同的员工。

  伯努瓦.巴蒂斯戴利和EPO的人力资源总监伊洛迪.贝尔戈(Elodie Bergot)在2017年10月的预算和财务委员会会议上提出该动议以讨论EPO现有的终身雇佣制度。

  当时,EPO的一位发言人表示,EPO的情况比较特殊,其中97%的员工都是终身雇佣的。

  有关该议案的第一次讨论——“EPO就业框架现代化”——在AC于2017年12月举行的会议上展开。

  此后,该提案经过修订。

  其中一项变化涉及新增加的EPO《服务条例》第53(1)(f)条,内容如下:

  “在不影响固定期限任用期届满的情况下,聘用机构可以决定终止员工的服务期:……(f)如果服务迫切要求需要取消该岗位或者减少员工的数量。”

  EPO-Flier团队是一个希望在社会冲突产生时向员工无保留地提供独立信息的团队,其声称改革草案将终止EPO的终身雇佣制度。

  EPO发言人告诉《世界知识产权评论》(WIPR),拟议的方案旨在实现终身雇佣和临时员工之间的平衡,以与国际和欧洲机构保持一致。

  他们补充道:“但是EPO并没有提出放弃终身雇佣原则的提案或者打算放弃该制度。”

  AC会议将于3月21日至22日在德国慕尼黑举行。

  Reddie & Grose律所的合伙人罗伯特.萨钦(RobertSackin)表示,这个提案看起来像另一个计划,该计划只会让本已资源匮乏的EPO招聘审查员变得更加困难。(编译自worldiprevie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