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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备案申请主体专利快速预审服务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中国(山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浏览次数:发布时间:2021-07-01

各相关单位:

山东省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山东保护中心”)已于2021年5月25日正式运行,为响应国家知识产权局全面提升专利质量的要求,进一步促进我省海洋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创新发展,山东保护中心已面向备案申请主体开展专利快速预审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审案件提交

鼓励备案成功的申请主体在案件提交系统中提交专利预审申请。

案件提交系统网址:https://cnippc.cn/ippc-web-dzsq/

二、案件提交要求

1.案件质量要求

为保证专利预审质量,申请主体应筛选高质量的专利申请文件,且发明创造的内容应符合已公布的产业领域分类号要求。

2.案件数量要求

每家申请主体每日限提交1件专利预审申请,后期山东保护中心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对申请总量进行动态调整。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主体应严格遵守承诺书及《中国(山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须知(试行)》的相关要求。

2.申请主体应严格遵守山东保护中心预审通知书中关于期限的要求。

3.存在严重形式缺陷或不符合山东保护中心受理领域要求的案件,将予以退回。

4.因案件质量或申请主体原因影响预审工作正常进行的,山东保护中心将进行记录,并适时采取相应措施。

四、联系方式      

电话:0531-88198585

邮箱:sdippc2021@163.com

 

 

 

                        山东省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