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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维权中心专业调解,让知识产权纠纷高效化解

作者:来源:知产力微信公众号浏览次数:发布时间:2021-01-29

“一起纠纷,两方当事人,3位技术专家,30分钟定性,3天调解成功”,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协会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软协调委会”)调解员王丽君复盘近期调解的一起知识产权纠纷时,内心充满喜悦。

近年来,随着知识产权拥有量上升、公众维权意识增强,知识产权纠纷数量激增。以调解方式化解日益增多的知识产权纠纷,成为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快速发展的必然要求。但是,知识产权纠纷专业性强,调解难度大,怎么办?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行动方案》提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维权中心作用,规范调解流程,培养一批专业调解组织和人员。”北京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简称“北京维权中心”)在北京市知识产权局领导下,持续建设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专业队伍,高效化解知识产权纠纷,有力支撑首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专业的调解员

在调解一起软件开发合同纠纷过程中,某技术开发公司演示软件功能时,仅30分钟便被软协调委会技术专家调解员“叫停”。调解员告知技术开发公司,该软件核心技术功能存在逻辑错误,不能交付使用。在专业勘验基础上,3天后该纠纷便成功调解,技术开发公司退款,申请人撤诉。

包括软协调委会在内,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已指导设立15家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从本行业领域选聘,具备行业专业技术知识。针对技术专家可能不熟悉知识产权法律、法律专家可能不具备调解技巧的情况,北京维权中心制定知识产权纠纷调解能力课程清单,邀请专家开展培训,全方位提高调解员调解能力。截至2020年11月底,北京维权中心吸纳并培养了一支由行业技术专家、知识产权法律专家组成的近300人的人民调解员队伍,为社会公众提供高效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服务。

 

专业的调解方法

调解员王丽君总结出,快速抓住并化解主要矛盾是成功调解案件的重要方法。一起商标侵权纠纷中,商标权利人食品生产商甲公司将乙公司、丙公司诉至法院。调解员受理纠纷后,发现乙公司、丙公司均消极应对调解。原来乙公司对涉案食品包装拥有外观设计专利权,不认可侵犯甲公司商标权,而丙公司认为其是受托加工方,且与乙公司明确约定不承担对外商标侵权责任,也不认可侵权。得知以上情况后,调解员确定了纠纷主要矛盾。调解员根据《专利法》规定向乙公司解释,其外观设计专利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商标权利相冲突,并向丙公司说明内部委托关系不能对抗对外侵权事实、商品包装标明的加工方也须依法承担商标侵权责任。通过调解员解说,乙公司、丙公司承认侵权,并积极配合调解,最终与甲公司达成调解协议。

北京维权中心每年组织调委会深入分析典型案例,总结提炼并宣传推广调解经验方法,组织调委会交流学习,持续提高调解员知识产权纠纷调解能力。

 

专业的调委会

单丝不成线,独木不成林。只有铸造专业的调委会,才能更大力度推进知识产权纠纷高效化解。北京维权中心悉心指导调委会与北京市各级法院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已指导8家调委会与北京5家法院开展诉调对接;指导调委会在园区设立北京市首批7家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室,将调解服务向基层延伸;指导调委会提供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综合服务,提高行业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吸纳培养专业的调解员,总结宣传专业的调解方法,指导铸造专业的调委会,成为北京维权中心推动知识产权纠纷高效化解的三项“法宝”。截至2020年12月底,北京维权中心指导的调委会累计受理纠纷2.16万件,调解结案1.12万件,调解成功率为61.84%。推动专业调解,促进知识产权纠纷高效化解,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北京维权中心一直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