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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潮州(餐具炊具)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切中双方利益要害进行调解,严肃敦促当事人履行协议

作者:来源:中国潮州(餐具炊具)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浏览次数:发布时间:2020-08-06

2020年7月份,潮州市知识产权局接到潮州市潮安区沙溪镇陈某的投诉,称潮州市潮安区彩塘镇有家五金厂生产的真空餐杯侵犯了其外观设计专利权,专利名称:双层真空餐杯(保温),专利号:ZL201930172114.8。并且该五金厂已通过侵权产品的销售获取了一定的经济利益,挤压了陈某专利产品的市场销路。

2020年7月16日,市知识产权局对此投诉件进行立案,并迅速组织市局知识产权保护科和潮州快维中心执法人员前往该五金厂进行现场勘查取证。经现场勘查,执法人员在该厂内发现了涉案产品“双层真空保温杯”,以及印有“专利产品 请勿仿冒”字样的保温杯包装纸盒。在调查询问开始,被请求人朱某态度闪躲,言语搪塞,声称该款“双层真空保温杯”是接单生产,产量并不大。后经执法人员的耐心分析,朱某承认侵犯了请求人陈某的专利权,并表达调解意愿。

执法人员认为该案案情明确,双方若能达成调解协议,对双方均有利。请求人陈某也希望问题能够尽快解决,愿意调解。市知识产权局立即委托潮州快维中心对该案进行调解。但该案调解过程一波三折,朱某一改前期调查时的配合态度,一再强调侵权产品的产量不大,销售不多,不会对专利权人的销售市场造成冲击,只承诺停止生产,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责任。而请求人陈某则坚持要求被请求人除立即停止生产、销毁侵权产品模具外,还须赔偿其经济损失40万元。一时之间双方僵持不下,争吵不断。调解人员分而劝说,一边劝告陈某赔偿金额是有一定依据的,不能漫天要价。另一方面劝说朱某正视侵权事实,如果不能和陈某达成调解协议,或面临耗时耗力的司法诉讼,最终还是得承担赔偿责任。最后,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朱某赔偿陈某2万元经济损失,朱某必须召回已经销售的涉案侵权产品,并立即销毁生产模具。

2020年7月17日,在市知识产权局的委托下,潮州快维中心派调解人员陪同陈某到朱某工厂见证该侵权涉案产品模具的销毁。朱某一开始热情大方地邀请调解人员和陈某一行参观生产现场,表示其现今再未有生产该款“双层真空餐杯”。其后爽快搬出四个模具表示这便是生产该“双层真空餐杯”的模具。随行技术专家对四个模具一一进行拆分之后发现,该四个生产模具均非生产该侵权产品的母模。经质问,朱某含糊其辞,表示原以为销毁模具只是走形式,因此随意找了四个旧模具想蒙混过关。最后,在调解人员的教育下,朱某才取来真正的涉案模具现场销毁,并向陈某赔礼道歉,双方也表现今后在专利产品销售方面将会有进一步合作互利。

在现实的执法及调解过程中,在开始阶段双方期望值差别很大,看上去难以调解。调解案件时,需要分析专利权人的主要诉求点,以此入手进行调解,在能够满足专利权人的主要诉求下,对双方的分歧进行分析,降低双方的预期值,使调解条件逐步趋于对等,才能够成功调解。而在处理协议条款时,则需要严格按照条款敦促当事人履行,这不仅是履行协议条款,更是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严肃执法的体现,不可简单敷衍而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