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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马逊成功阻止技术公司 Whitchester注册“SPARKK”商标

作者:来源:中国(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浏览次数:发布时间:2020-07-08

案例简介

英国知识产权局(UKIPO)就亚马逊公司对技术公司Whitchester的注册标志“SPARKK”提出异议一案作出了决定。亚马逊成功阻止了Whitchester公司注册上述标志,称系争标志侵犯了其在先注册的商标“Amazon Spark”。

此前,Whitchester公司为其标志“SPARKK”提交了商标注册申请,注册在第9类下,涉及计算机应用软件、手机应用程序以及社交网络服务软件。

随后,亚马逊对该申请提出了异议,称其在先商标“Amazon Spark”也注册在第9类下,并且与系争标志所指定的商品是相同的。

在将系争标志与亚马逊的在先商标进行对比之后,UKIPO表示,尽管亚马逊的在先商标由2个单词组成,而且“Amazon”是第一个单词,但这两个单词在从总体上传递该商标的印象方面起到了相同的作用。

UKIPO还指出,普通消费者可能会忽视系争标志“Sparkk”中多出的字母“k”,从而将该标志与单词“spark”视为同一个单词。

考虑到系争标志中前5个字母与亚马逊在先商标中的第2个单词是相同的,因此这两个标志在视觉上存在一定程度上的相似性。

此外,UKIPO还认为亚马逊的在先商标具有显著性。该知识产权局指出,即使普通消费者在选择商品的过程中对商标保持高度的关注,其仍可能会认为系争标志是亚马逊在先商标的一个子品牌,因而可能与亚马逊的商标造成混淆。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解读评述

本案中,值得我们关注的是英国商标局对系争标志“Sparkk”与引证商标“Amazon Spark”在商标近似性、显著性上的一个评判。

在商标法中,近似性是指两商标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着色、外观近似,或者文字和图形组合后的整体排列组合方式和外观近似,或者其三维标志的形状和外观近似,或者其颜色或者颜色组合近似,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亚马逊的商标由两个单词组成,Whitchester的商标(SPARKK)仅由一个单词组成且其商标的文字表述与亚马逊的第二个词组(SPARK)仅一个字母不同的区别,属于落入了在先商标的保护范围内,在此基础上,商标局的判罚满足同一类或者类似商品上不予授权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显著性是指商标所具有的标示企业商品或服务出处并使之区别于其他企业之商品或服务的属性。本案中引证商标“Amazon Spark”,它的拥有者是目前世界第一大电商平台亚马逊公司,亚马逊成立于1995年,至今已经有了26年的沉淀。在此期间亚马逊通过企业自身的商业模式、客户服务、创新理念,已然 “Amazon”这一品牌价值早已深入人心。Whitchester公司作为后来者,在申请 “Sparkk” 商标时,会让消费者自然而然的联想到其与亚马逊公司存在关联,从而让消费者无法判断商品真正的来源,导致品牌方的利益受损。

新世纪的知识经济大潮扑面而来,商标问题已经被摆到了十分重要的地位。商标是一个企业的标志,代表的是一个企业的形象。

国外企业尤其是知名企业对自身商标的保护意识很强,决不允许其他企业利用其商标误导消费者(搭商标顺风车)。

小贴士

国内企业产品出口时建议做好如下措施:

1、提前注册海外商标。

2、海外商标注册前,建议委托商标律师做相应检索,避免注册相同或相近似商标。

3、不搭商标顺风车,避免陷入商标诉讼风波。